粤园学会﹝2019﹞95号
学会各机构、各单位会员及会员同志:
为进一步推动学会工作创新发展,表彰一批为广东风景园林做出杰出贡献的从业人员,根据学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及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的办法》,决定开展2019年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及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评选活动。经学会组织评审后,将在今年11月8-10日举行的广东园林学会七届三次理事会暨2019年年会及岭南园林论坛上对获奖通知进行表彰。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由学会各会员单位推荐,广东园林学会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设计专委会)提名”的形式,请各单位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各协会和研究会,学会秘书处和编辑部,根据评选办法,推荐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及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并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报送到规划设计专委会(E-mail:gdylghsj@163.com)。入选的个人,将通过学会网站等予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
2.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具备条件
(1)1954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获“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评选资格,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获“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评选资格;
(2)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强烈的创新意识;
(3)在风景园林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其成果得到业内普遍认同;
(4)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及省“三师”专业志愿者下乡服务活动;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6)长期从事风景园林专业工作,现在广东省业内任职;
(7)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或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国外同等资格);
(8)曾担任过有较大影响力的风景园林项目(含境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专业技术水平达到领先水平,个人贡献突出,在本行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9)在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方面有较强的能力,在繁荣创作、创新技术、科学研究及在可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材料、方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在业内有一定影响。以下业绩可作为支撑材料:(a)出版过学术著作,含专著和合著;(b)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国际同等期刊发表论文;(c)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标准设计;(d)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项;(e)发明专利;
(11)为了表彰建国70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为广东风景园林做出杰出贡献的从业人员,将优先考虑在改革开放以后接受高等教育的风景园林师;
(12)所在单位为广东园林学会的会员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2)近8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项目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弄虚作假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
(3)其他严重影响风景园林行业声誉的行为。
三、评选方法
(1)各会员单位将推荐的材料报送规划设计专委会进行汇总;
(2)由规划设计专委会进行初审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会;
(3)由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核准;
(4)通过学会网站、《广东园林》杂志等公示最终名单。
四、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个人,由广东园林学会发通报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进行。
(2)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附件1)及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附件2)推荐表。
附件:
1.《广东园林学会2019年广东省十大风景园林师推荐表
2.《广东园林学会2020年广东省十佳青年风景园林师推荐表》
广东园林学会
2019年10月11日
(联系人:洪琳燕、周忆,电话:0755-23884878,E-mail:gdylghsj@163.com,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大厦2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