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Society OFLandscape Architecture
广东园林学会于1962年11月17日在广州正式成立,是由广东省风景园林领域科技和艺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经广东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注册的学术性、科普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学会接受业务指导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在业务上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的指导,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成员,是发展广东省风景园林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第一任理事长由时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副市长林西同志兼任。第一批会员还吸收了诗、书、画、曲艺文化界知名人士,如书画大家关山月、建筑设计大师莫伯治院士、植物学家陈封怀、雕塑家尹积昌等,文革期间学会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底学会恢复活动。现有分支机构12个专业委员会和《广东园林》编辑部。
本学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团结、组织全省风景园林行业科技和艺术工作者继承发扬祖国优秀的园林传统,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的园林科学技术,开展国内外风景园林科技与艺术交流、研究与合作,紧密配合全省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为建设生态健全、景观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广东风景园林事业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水平做贡献。
本学会主要从事的专业领域包括:园林历史与理论、园林艺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风景名胜区建设、园林植物、观赏动物、插花盆景、园林经营管理等。
本会主要业务活动
一、 举办各类园林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民间科技合作和人才友好往来;
二、开展园林科普活动,传播先进技术,普及科技和艺术知识,扩大风景园林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编辑出版学术期刊、书籍和科普读物,通过《广东园林》学刊等媒体手段搭建广东风景园林行业的信息交流平台;
四、举办专业展览,弘扬祖国优秀的园林文化传统及其在新时代的发展;
五、举办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参与有关园林绿化重要项目的决策论证咨询,接受委托开展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等方面的项目研究、咨询、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及人才职称资格评定等;
六、为会员及风景园林行业从业人员举办专业性竞赛、评优和评奖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七、倡导科学道德和优良学风,推荐会员的优秀作品、论文、创作及合理建议;
八、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会活动中表现出色的优秀科技人员并授予荣誉称号;
九、协调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协会、研究会的重要活动,联系指导各单位会员工作;
十、协助省内各地方园林学会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