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2023年度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原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为各申报单位更好的进行申报材料准备,鼓励更多风景园林企事业单位参与本次评奖活动,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延期至2023年9月15日,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15日。
一、评奖依据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应严格按照《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附件1)和《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执行。
二、评奖范围和条件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对象为在广东风景园林学科领域促进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的规定,2023年度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4类子奖项,即广东风景园林科技进步奖、广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广东风景园林工程技术奖、广东风景园林教学成果奖。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分子奖项按类别申报,各子奖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部分,缺一不可。各子奖项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5日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纸质版材料为《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原件1式2份,A4双面打印。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内容不得更改。
(三)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dylxh_kjjps@126.com。电子版材料为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书》盖章扫描件、相关附件材料和项目申报单位简介。同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原则上不再邮寄,因网络限制无法上传的,可通过U盘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申报管理员对电子材料仅负责签收确认,不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内容本身负责。
(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已经授奖的,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予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四、评审和表彰
学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会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广东园林杂志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推介。
评审结果以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
五、其他
(一)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会及与评审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文件所含附件电子版请到广东园林学会网站(http://www.gdylxh1962.com/)下载。
六、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纸质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
收件人:陈桂芝、洪怡庭
联系电话:020-83767576
电子版接收邮箱:gdylxh_kjjps@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夹命名“申报奖项类型+项目全称”,电子版文件为评审依据,请务必确保清晰度,且总大小不超过50Mb。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gdylxh_kjjps@126.com
13632121096
附件:1.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
2.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3.项目信息汇总表
4.2023年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5.项目申报单位简介
广东园林学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