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园学会〔2024〕21号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广东省科技厅备案核准的风景园林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风景园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领域的科技投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广东风景园林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科学研究和教育水平,推动广东风景园林行业健康发展。
经研究,2024年度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欢迎积极申报。
一、评奖依据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应严格按照《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附件1)和《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执行。
二、评奖范围和条件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对象为在广东风景园林学科领域促进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参评需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1)参评主体须为广东省内合法登记的风景园林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隶属于上述单位的风景园林工作者。
(2)参评项目位于广东省域之内。
奖项设置为项目类奖项和人物类称号两大类,其中,项目类奖项有广东风景园林科技进步奖、广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广东风景园林工程技术奖、广东风景园林教学成果奖、岭南名园奖;人物类设以下称号:广东风景园林终身成就奖、广东风景园林设计大师、广东风景园林教育名师、广东风景园林营造名匠、广东风景园林杰出青年。
根据《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的规定,2024年度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上述两大类(除广东风景园林终身成就奖外)的9个奖项或称号。
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实施分子奖项按类别申报,项目类奖项申报单位须为广东园林学会会员单位,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须为广东园林学会个人会员;人物类称号(除终身成就奖外)申报人须为广东园林学会个人会员,所在单位须为广东园林学会会员单位。
广东风景园林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须为已完成项目,成果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后完成)可以申报,论文、论著和技术标准应提供全文的复印件或出版物,发明专利应提供授权书,其他类型的科技进步奖应提供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无特定项目或多个项目集成申报的项目应提供学术机构组织专家评定的科技评价文件。
广东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规划类”申报项目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法定规划类项目须提供正式批复文件,其他规划类项目提供委托机构的结题文件。“设计类”申报项目须完成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完整项目阶段并施工完成,并提供竣工验收材料,“规划类”项目完成时间和“设计类”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须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或竣工验收)可以申报。
广东风景园林工程技术奖申报项目须为建成项目,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竣工验收(2021年1月1日后竣工验收),且满一年以上养护期,并提供建设方的竣工和养护期满的证明文件。
广东风景园林教学成果奖成果必须是近3年(2021年1月1日后)完成或公开发表,除了教改论文、研究报告、教材、教学案例和课程建设外,其他类型的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应该提供相应的教研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书。
岭南名园奖申报项目须为建成时间在20-50年之间,园容园貌保持完好;造园艺术水平精湛,具有显著时代和地域特征,广泛社会影响力和重要生态价值,并具备成为优秀历史园林遗产潜力的风景园林作品。
广东风景园林设计大师、广东风景园林教育名师、广东风景园林营造名匠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专业领域成绩卓越;广东风景园林杰出青年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省内外业界具有良好影响和知名度,有较大潜力承担引领行业未来发展的重任。
各子奖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部分,缺一不可。各子奖项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纸质版材料,请于7月10日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纸质版材料为《申报书》盖章原件、相关附件材料、项目图册(详细要求请参见《实施细则》),所有材料1式2份。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内容不得更改。
(三)电子版材料,请于7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dylxh_kjjps@126.com。电子版材料为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书》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文件、相关附件材料、项目图册和项目申报单位简介(详细要求请参见《实施细则》)。同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原则上不再邮寄,因网络限制无法上传的,可通过U盘邮寄至材料接收地址,申报管理员对电子材料仅负责签收确认,不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内容本身负责。
(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已经授奖的,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并予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四、评审和表彰
学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会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广东园林杂志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推介。
评审结果以学会文件公布为准,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
五、其他
(一)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会及与评审相关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文件所含附件电子版请到广东园林学会网站(http://www.gdylxh1962.com/)下载。
六、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纸质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
收件人:陈桂芝、洪怡庭
联系电话:020-83767576
电子版接收邮箱:gdylxh_kjjps@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夹命名“申报奖项类型+项目全称”,电子版文件为评审依据,请务必确保清晰度,且总大小不超过50Mb。
广东园林学会入会咨询电话:020-83767576
科学技术奖申报咨询邮箱:gdylxh_kjjps@126.com
附件:1.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
2.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3.项目信息汇总表(项目类/人物类)
4.2024年广东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5.项目申报单位简介
广东园林学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