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畜牧业、林业及园3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管理全区“三农”工作,组织开展涉农改革及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为区委、区政府拟订农业生产、林业、园林绿化及畜牧管理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区农业、畜牧业、林业及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农业、畜牧业、林业、园林绿化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管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和审计工作。
(三)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和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及财务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协调股权、林权争议,维护股东、林农合法权益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园林绿化生产及建设;组织落实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组织农、林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商品林的培育和林业、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各类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效4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绿化带、绿化节点的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园林绿化及森林公园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绿道网建设。
(五)负责农业、园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农业生态建设,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权登记管理;负责林业、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六)负责全区农业、畜牧业、林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及监察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协调、监督有关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园林绿化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以及审查核发有关许可证、上岗证等工作。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和农林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组织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普查;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日常性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经营管理科(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四)林业科。
(五)产业发展科。
(六)畜牧兽医科。
(七)园林科。
(八)绿化科。
(九)森林公园建设科(挂广州市天河区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牌子)。
链接: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